缙云县2020年度艺术助推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安排的公示
根据《缙云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》(缙宣〔2019〕11号)和《缙云县艺术助推乡村振兴项目申报办法》(缙宣〔2020〕19号),拟安排缙云县2020年度艺术助推乡村振兴扶持项目12个,补助专项资金44万元。现对资金安排计划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2020年9月16日至22日。 公示期间,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,可以电话、传真等形式向缙云县委宣传部文产中心反映。 联系电话:0578-3312579;传真:0578-3312536。
附件:缙云县2020年度艺术助推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安排计划表
中共缙云县委宣传部
2020年9月16日
附件:缙云县2020年度艺术助推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安排计划表.docx